分手只是为了更长久的在一起——至《分手了还能圆回来吗?当然》

感谢长评!太开心了,喜极而泣ᕙノ•̀ʖ•́ノ୨这篇长篇决定了我明天一定会更新,放心吧,这就是我的动力啊。

此篇原名《二手的初恋你还要吗?》

其实,这这个故事就是为了满足以前的一个脑洞,情敌是外国人会怎么样?
最后选择日本队是因为本人是杰尼斯和日剧粉,其中樱井雫这个角色我特别喜欢,(自我夸赞)他很苏,也很温柔。原本设定的情敌就是吃鱼队长哈哈,后来有一点赶所以吃鱼队长没出现了,真是残念!
苏黎世篇比回来篇好,因为国家队闹闹腾腾的,多开心!!开头第一段是因为我本来想写文艺风,但是太逗比的我已经文艺不起来了(-_-。)

两人还是互相喜欢的,这个毋庸置疑。

他们有那么好ᖗ( ᐛ )ᖘ

最后么么哒。

凛夜_于白夜中:

   @你的O_o明亮又闪烁🐳 :


  最后还是选了自己很喜欢的一篇。听说长评是最好的催更方式。


  大眼【】太太的一篇文章都很有趣,无论是设定亦或是文风、格式,都让人眼前一亮,但若是细数,我最喜欢的还是这篇《分手了还能圆回来吗?当然》


  设定也不什么特别新颖新颖的梗,而是可以算得上是万年的老梗——破镜重圆。背景是在世邀赛下进行的。简单概括一下就是老叶拿一根绿豆冰棍拐来了一只吃货对象然后不小心弄丢了再重新钓回来的故事。【别信】


  文章中有涉及到很多原创人物,譬如头号情敌某赤羽君啊,某日翻版叶王同体樱井雫啊之类的,人相对多,但是人物刻画却不显单薄。


  虽说是破镜重圆,整篇文却以欢快的基调展开。原本“破镜重圆”这一词,在我印象中都是刀锋带糖的印象,像是糖外裹了一层精铁,唯有耐心的剥下那层坚硬顽固的表皮方能品尝到那少有的一点甜味儿;或者说是被铸成匕首样式的钢珠糖也不为过。然而看过太太的这篇文章之后确是彻底打翻了我固有的一己之见。原来,破镜重圆也可以那么甜?


  另外一点让我为之折服的就是,逻辑性。之前在看一些其他的文章的时候,经常会出现那种“明明语言用的都不是一种但是因为爱情所以我能听懂你说的每一句话”或者“全世界都在说xx语”的情况。的确,这样更方便情节的展开,人物之间的对话交流,但一笑而过之后,给我的终究还是疏远感。然而在这篇文章里却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也因此,给我的代入感反而更强了。


  “黄少天曾不止想过一次喜欢和爱的区别,有人曾言,在感情上来说爱相较于喜欢是更深入骨髓,放不下,舍不得,由始至终,唯一一个。


  叶修是黄少天的初恋,当然那个时候黄少天还一直喊着:叶秋,初恋不一定会走到最后,但是绝对是最深刻的,直到现在都不能忘怀。


  两个人分手三年,短到只是白驹过隙,又长到感情埋得越来越深,越来越忘不掉。”【节选act.1


  实在是非常喜欢这段文字,平淡却又以最干净简洁的方式诠释了他们的感情。像是醇酒,时间越长,酿得越芳香。正因是你,才会如此刻苦铭心。


  “如果那个时候你回头看我一眼我就不会走了。”黄少天坦诚地说,秋天的雨潮湿又冷,他看着叶修一步步往嘉世的大楼里面走,一次都没有回头。


 


叶修哑着声,“那你知不知道我走进嘉世大楼的时候就后悔了,我转头就朝着你跑去,你没有回头。然后我就发烧了。雨水是冰冷的。”【节选自act.15】


  人生正如戏剧,滑稽却又正是如此巧妙。一个小小的乌龙造就了我们所看到的一切。然而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像是被月老的红线牵引一般,无论经历了什么最后仍不分开,那么理所应当。


  分手,不过是为了更长久。


  正因分开过,才懂得珍惜在一起的每一秒。


  正因分开过,才体会到与你加倍的幸福美妙。


  感谢大眼太太为我们带来如此美好的故事,也感谢太太一直以来没有放弃。


  你那么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分圆》这篇文章,已经读了不下三遍了,却还是读不够,——不,不止《分圆》,太太的每一篇文章我都看不够。为什么能写的这么好看呢?——那一定是因为是你吧。最后,我这么想道,也只能这么想了。


  【前方画风突变注意】  


  大眼太太的每一篇文章都很精彩,人也超级好x她的粮我吃一辈子都吃不够!我要给她打爆电话!!!


  原本是想最后再推荐几篇的,但是左挑右选硬是没选出来,毕竟每一篇都那么精彩,实在是让我这个选择困难户苦恼得很【笑】。


  所以我觉得,与其让我来推荐给你,不如去自己探索吧。


那什么太太,所以小狐狸……

评论(2)
热度(52)

© 叶叶鹤奶瓶🐦 | Powered by LOFTER